反垄断有助出口商获取公平竞争局面
来源(作者): 发布日期:[08-09-03 22:26:49] 点击次数:[]
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是我国出口企业频频面临的贸易制裁措施。近年来,包括不少发达国家在内的经济体出于保护国内企业的目的,不惜滥用贸易政策,频频举起反倾销、反补贴及保护知识产权的大旗,对其他国家及其产业进行“打压”。武长海认为,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将能抑制外国企业滥用贸易措施的行为,对于中国取得公平竞争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武长海说,曾经有一种药品出口至美国,“由于价格低廉,美国告我们的药品企业倾销。后来中国的行业组织开了会,企业把产品价格提上去,美国又告中国企业私下达成协议把价格提上来,根据美国的法律,也是违背美国的反垄断法的。”武长海表示,美国的反垄断法有域外效力,它的效力不仅在美国,域外造成限制竞争也可以管。中国有一部反垄断法,将来也会对等地将域外效力加进去。如果国外对我们采取这种歧视性做法,中国企业也可以以牙还牙,对国外的企业在中国国内的行为采取措施。
另外,反垄断法对国外的企业在国内造成垄断的并购行为,也可以有理有据地进行规制。但武长海说,8月1日,中国商务部已正式接到澳大利亚必和必拓提交的两拓合并的反垄断申请。因两拓合并后将控制我国铁矿石进口的40%,中钢协上书商务部希望得到商务部支持否决两拓合并。中国为了国际贸易的竞争良性发展,有权对于一些合并企业进行否决。中国有责任维护中国在国际市场的正当利益。
除了缺乏执法标准以外,武长海还认为,将来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后,法律成熟以后,还需要反垄断法的执法人才。“进行反垄断法的人才培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法律肯定是以现有的市场相适应的法律,在此情况下很难推出一个很完美的法律。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很难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法律相比,即使推出一个很完美的法律也难以执行。
武长海还指出:“执法机构多头执行限制了反垄断法效力的发挥,有些案件能够按规章来,有些案件是综合性的,你都不知道应该由工商总局、商务部还是发改委来管。”而且,3个机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意见不一,导致执法不一致。目前尚没有成熟的程序来解决这种不一致和矛盾。